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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公示

2023-04-10    

按照《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1287号)要求,现将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致电市河长办。

联 系 人:贾瑶慧

联系电话:0357-2014795;0357-2011003

电子邮箱:lfshzbgs@163.com

附件:临汾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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